奥瑞金1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客户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确认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91民初725号,并认为,根据该判决书只有其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方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它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此判决从法律上确认了其在协议合作期50年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奥瑞金称,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按照与中国红牛之间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其技术要求、订单计划等履行对中国红牛供货和综合配套服务义务。
奥瑞金:继续履行对中国红牛供货和综合配套服务义务-奥瑞金一月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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