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16年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缴费期延期至6月30日止。为此,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缴交原因、依据及不缴交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古大鹏。
一、今年年票是否要继续缴交?不缴交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和韶关市政府《关于收缴韶关市2016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的通告》,2016年,我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还需继续缴交,今年不需要缴交年票的说法不正确。目前,全省有17个地级市实行年票,省政府正在统筹研究改变年票征收方式问题,在未有明确意见之前,必须按规定缴交,至于明年是否继续征收年票?以省政府的批复为准,即使明年不再实行年票制,按照法律规定,今年及以前未缴的年票也要依法追缴。我们作为收费执行部门,根据省政府的批复和市政府的公告,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了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尽力做好便民服务,目前,相当部分车主自觉缴交了年票。但根据车辆管理实时传送的电脑资料统计,还有部分车辆没有缴交年票。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年票缴费期延至6月30日,希望尚未缴费的车主尽快缴费,对逾期不缴费的车辆,我们将在新闻媒体分批刊登车辆号码,并按照市政府的公告要求,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追缴,同时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二、缴交年票方式有哪些?
答:车主可通过电脑网上缴费、交警车辆管理服务窗口自助机缴费、到收费所(点)缴费三种方式缴费。我们鼓励车主通过电脑和自助机缴费,具体如下:
1.电脑登陆韶关市公路局官方网站查询及缴费(网址:http://www.sggl.gov.cn)。
2.韶关市交警车辆管理所服务窗口和机动车检测站设置的自助缴费机查询及缴费。
3.我市各县区任何一个年票收费管理所、市区机动车辆检测站收费点缴费(市区缴费地址:浈江区黄金村18号直属年票收费中心)。
三、缴交年票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我市年票收费系统已实现同交警机动车检测监管系统网络互联,车辆资料实时传送、自动录入,新车主不需再携带身份证、车辆登记证等资料。
四、收取机动车路桥通行年票费的依据?
答:年票收费是为解决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历史债务和撤并收费站过多过密问题的阶段性政策,由原来收费站收费收取方式改革整合而来。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周边省市进行调查,经过认真细致的论证,拟定了我市实行年票制的实施方案。依法履行了听证程序后,经十二届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和韶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2007〕249号文和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692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此后,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4年,进行二年一次的向省政府申请报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五、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债务和支出情况?
答:我市年票还贷项目总计26个,总里程为51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收费项目8个,公路里程为132公里,二级公路收费项目16个,公路里程为385公里。
根据省审计厅、省交通厅确认,我市政府还贷公路建设投资29.3亿元,我市年票制实施是一级和二级公路债务统贷统还,截至2014年底,全市收费公路建设项目的债务余额为15.1亿元(含经营期利息)。
我市年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全额上缴省财政,并严格按规定和省交通厅、省财政厅每年批复的收支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并接受审计监督。目前所有收费收入70%以上用于偿还公路建设银行贷款本息,其余主要用于公路大中修、公路小修保养、危险路段安保工程、自然灾害水毁工程、水利基金以及正常运作管理费开支等。
多年以来,我市通过“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式修建500多公里的国省道干线公路,显著地改善我市的路网结构和招商引资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升了韶关社会形象。
六、明年是否继续缴交年票?
答: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召开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各市政府研究完善公路收费方式,强调坚持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取消二级以下公路项目的到期收费项目,按照一市一策,由各地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向省政府申报,并在年底前公布今后收费方式和逐步取消年票的方案,各市具体时间应以省政府公布为准。
七、高速公路次票怎么收?
答: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692号、粤费〔2010〕21号、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费〔2014〕1286号文和市政府《韶关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次)票制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及韶府〔2014〕51号文的相关规定,非韶关籍机动车在韶关境内的高速公路出口按次缴交次票,次票当次有效,目前,部分车主认为当日有效是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
八、费改税后取消了养路费为什么还要缴交年票费?
答:养路费和年票费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两种费使用的方向和征收目的不同。养路费主要是用于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确保公路(包括收费和非收费公路)安全畅通。而车辆通行费(年票)是依法经省政府批准用于偿还我市公路建设贷款本息的收费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文件精神,燃油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二是提高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路桥通行费(年票)并不在费改税的取消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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